【安通回复】空闲用地可以分割出让?富阳区实施产业用地新政
| 招商动态 |2016-11-22
昨天小编收到客户留言,他询问:3年前申请了一块工业建设用地,目前厂房建成了1栋,在自用。但因经济形势不好,想将空着未建的土地分割转让给他人,想了解目前是否有政策允许?
为此,小编特意帮助客户找到了杭州市富阳区政府新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优化产业用地管理、促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的实施意见》,其中就对该问题做出了相应的回复。
《意见》中规定:鼓励工业企业盘活存量用地。也就是说,企业如有用而未尽的空闲用地,如果自己用不了,现在可向所在乡镇(街道)提交方案,申请分割转让,经发改、规划、国土等部门审查、论证并报请区政府审批后,即可办理分割转让手续,将土地转让给有需求的企业。
《意见》中还提出:富阳区用地指标实行差别化保障,即年度新增用地指标用于工业项目建设的,原则上用于保障省、市、区确定的重点项目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其他工业项目用地原则上通过盘活存量建设用地解决。
对于存量工业项目,富阳区也按亩产效益进行差别化保障,对于A类(重点发展)工业企业项目,优先保障其新增用地指标供给;对于B类(鼓励提升)工业企业项目,根据准入评价结果情况安排供地;对于C类(帮扶整治)、D类(落后淘汰)工业企业项目,原则上不予安排供地。
省、市、区确定的重点项目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及符合富阳产业导向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信息经济产业等鼓励类产业用地的土地出让年限可按50年确定,一次性整体出让;其他产业用地土地出让年限原则上按30年确定,土地出让起始价按照0.6系数确定。
30年期产业用地可试行“先租后让”或一次性整体出让。试行“先租后让”的,先签订为期6年的租赁合同,租金按总地价的10%确定。租赁用地履约情况考核验收达标的,可签订剩余年期土地出让合同,并按规定办理30年期《土地使用权证》。
小编认为:空闲用地可以分割出让,使得企业手中的富余土地可以变现,企业可以通过二级土地市场,让其他急需用地的企业拿到土地。富阳区政府此举措,以建立管理体制为重点,全面推进区域经济发展,实现资源和要素优化配置,真正实现盘活用地的目标。